书法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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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字如其人,写字,即写自也。
看毛笔写出来的字。我们都会说是在看书法作品。
但是,为什么同样是毛笔写出来的字,有的会被人承认是书法作品,有的并不会得到人们的认同呢。
我们看人也是一样。死人,活人,为什么有分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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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死人,活人都是人。只是活人会动,比死人多了一口气而已。
死人化装得再漂亮,也是死人。
毛笔字与书法作品的区分也就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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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法,线条活。(漂亮的字只是形而已)。。。。。。。好画,色彩活。
至于书法的表现形式则与字形无关。(写错字别论)
就像佛法与佛像无关一样。
书法的法不在字形里,就像佛法的法不在佛像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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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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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写书法,那么展示在人们面前的将是各式各样的共识符号,我们都给了他一个统一的名词:字。
所以,写书法也可以叫写字。但是若要认真地来探究,那么,写字是写字,书法是书法。这是两个浑然不同的表现形式。
写字是,不管你怎么写,字不要写错就算达到目的了。
书法却不同,书法的要求是在写字的过程中,在字的表现形式中,一定要注入一种人为的对字的认识(组成文字之线条的运行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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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之义也可以拆开来解释,书是外在形式的展示,法是内在形式通过外在形式的展示。
什么是外在形式,这我们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即,字。那么,什么是内在形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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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字是用毛笔写出来的,(书法)毛笔是用手拿住的,手又是靠思想意念指挥才能有所行动的。
不管你的手怎么动,一动肯定要有力量作为行动的动源的。
那么,书法的内涵也就出来了。即:书法的法的概念就是在字的形式中要有力量的展示。
难怪书法界在评论书法作品时,能常常听到对一些作品有关力的评论:骨力,精力,有功力,力透纸背,精气神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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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传统中的一些书法家认为,字形千变万化,笔意千古不变。
其实我们的古人没有说穿,笔意就是笔力,笔力的转化应解释为人力。
经过这样的转化,古人的话也就很好解释了。
即:虽然字形千变万化,但是用笔的力量是千古不变的。
这用笔的力量应该在使用毛笔中锋的前提下,随意能做出,左行力,右行力,上提力,下按力,园转力。
如果说,这些力你都能如意使用的话,那么,无论字形怎么变化,你都能把握住书法中那个法的含义了。
反之,只求字形的变化,那将是永远的和书法无缘相会了。
如若不信,我们往下继续探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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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般会用什么颜,柳,欧,赵。。。。。。大批历代书法名人所留下的字,统称为书法之具体代表,但是,如果仔细地分析一下,我们能确定到底是哪一家为书法的具体代表呢?
是颜体为书法的代表?柳体为书法的代表?或者,欧,赵。。。。。。?他们究竟哪一家哪一体是真正唯一的书法之代表呢?
我们不能排除哪一家哪一体不是书法的代表,但是,我们又不能确定哪一家哪一体就是书法唯一的代表。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奇怪的答案,都是,都不是。
在这样一个没有明确答案的前提下,书法界的杂乱无章的场面是可想而知了。
一些人在字形的变化,就是书法的法的变化之概念支配下,各种各样,奇形百怪的字体也就出现了。
可悲呀可悲,如果这样理解书法,哪怕他写了一辈子字,到头来,他连书法的法门边也没有沾一下,充其量只能说是写了一辈子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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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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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排除一切外在的构成因素,(水份,宣纸的质量,毛笔的软硬,墨的浓淡。。。。。。)这些因素的构成,在书法的法则里边只是一种技术而已(技术与法术是有着原则上的区别的)。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如果说,一个小学生写了一个和名家一模一样的字,论字形来说,假设,没有一丝一毫的差别。但是,我们还是能够马上一眼就看出来,哪个是名家写的,哪个是小学生写的。
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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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学生所写的字与名家所写的字的差别,它其实已经与书无关了(书,形也)。
我们所看出来的差别,只是感到小学生写的字,虽然字形与名家的字形一模一样。但是,小学生写字的力度与名家所写字的力度有着一种质上的区别。
这种区别不是具体的体现在字形上,而是体现在这个字的每一点,每一笔上。因为小学生写字用笔的力度肯定是与名家写字所用的力度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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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如果说一个大力士他能举起三百斤的东西。
但是我们会发觉,如果叫他去写毛笔字,他会马上感到力不从心。毛笔怎么也不会听从他力量的指挥。
可见,使用毛笔的力度,在原则上肯定是与正常人所使用的力度是不一样的。
如果用正常人的力度去写毛笔字,你就是勤勤恳恳地写了一辈子毛笔字,那也是为了写字而写字而已。
虽然你也能写出各种各样的字形,虽然你也能写出粗细不等的线条形式来。
但是由于力度的使用方法不一样,所以你无论怎么写,也写不出书法中所含有的法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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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术中有说,打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武术运动中所谓的功的作用,与书法中法的含义是一模一样的。
武术中所说,无论你拳打得再怎么好,套路整齐规范,动作漂亮灵活,如果说你缺少了武术运动中所特有的功的作用,那么,你打了一辈子拳也是花架子,华而不实,是白练,没用。
书法也是如此,写字没有法,写一辈子字也是白写。无论那字你写得再怎么漂亮,美丽,那字形再怎么拼凑,变形,也是花架子,华而不实,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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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针对写字来说(无论用什么笔,只说字的表现形式),也就是正常人都会使用的叫肌肉力。
肌肉力的使用是外在力量的表现形式。如果我们用钢笔,圆珠笔,铅笔。。。。。。来写字。
那么,肌肉力就能发挥它的功能作用了。
因为肌肉力是人体的外在力量的表现,我们称之为阳刚之力,是硬力。
以上所说的笔的种类也是硬笔的代表。
那么,硬与硬,阳与阳,它就发挥作用了。就象你用手去推动一根竹杆,后边轻轻一推,前边马上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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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同样的长度,一半是竹杆,一半是布条呢?你一推竹杆,布条会动吗?
所以说,用肌肉之力是很简单地就能掌握硬笔书写规律的。
至于字形的好坏,如果你经常写,用心临摹,是完全能够把笔应用得称心如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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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说的只限于书而已(字)。
至于书法,之所以现在在书法界产生了一些争执,其原理也就在此。
即,硬笔书写到底能不能称之为书法。其实其道理很简单,假如认为字形就是书法的表现形式,那么,硬笔可以写出各种各样的字体来。当然可以称之为书法了。
假如再深入地探究一下,硬笔书写就不能称为书法了。
因为硬笔书写是你的思想指挥你的肌肉之力去发挥你的书写功能作用的。
而书法的法的概念是修炼人的意识与行为,取得完全一致的一种特殊的功能作用。(随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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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要求如果和硬笔书写的要求一样,那么,当你的肌肉力抓住笔杆的时候,你的力量(肌肉力)只能使毛笔的笔杆移动。
因为在笔杆上还有着笔毫,笔毫可不听从肌肉力的引导。
笔毫是软的,(属阴)所以大力士力量再大,他的力量也只限于能够把笔杆抓得更紧。
如果他若想使笔毫按他的思想意识行走,由于使用的力量不同,他所有的力量也就停留在笔杆上了。笔毫一动也不动,或者笔发抖(心有余,力不足)。
如果不抓紧呢?使用笔是轻松了,但笔毫又会毫无目的地乱走,根本与你的思想意识合不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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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这种行为来写字的话,时间长了,他也能写出各种各样的不同字形来。
但是,这种外在字体形式的表现,只是一种表面的形式表现。
因为在书写的过程中,你的笔杆是放松的,你的内在的能量并没用得到真正的发挥。
严格地来说,就算你在写毛笔字,也不等于你在写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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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中法的要求是,最大限度地把你的内在意识与能量,倾注在你所掌握的笔尖上,让你在书写字的过程中,你自我的激情与能量得到最大程度的如意发挥。
书法的正确之解为,你在书写的过程中,借助一个共识符号,如意地发挥你的灵感与灵动的最佳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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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中一切艺术表现之登峰造极之法。
因为,一切艺术所必须之首要条件,书法的法则里都具备齐全了。
一切艺术最完美的表现现象,离不开四个首要条件,即:速度,力度,节奏,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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腋下生风,
精气神动,
心催笔走,
情随墨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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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书家字为本,
我观书法人为根,
根生于心文武现,
我意挥洒大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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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同心,书画同源,文到极点为武,武到极点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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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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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争真悬空书写书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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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尺宣纸,纸张悬空。准中锋一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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